概述
Section 301 关税是依据 1974 年《贸易法》Section 301 对中国原产进口商品加征的额外从价税。该关税于 2018 年 7 月首次实施,源于 USTR 对中国在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方面贸易行为的调查。这些关税分为四份清单,涵盖约 10,600 个 HTS 编码。相关关税在标准最惠国(MFN)基本关税率之外另行征收,并由 CBP 在进口时收取。
Section 301 关税仅适用于中国原产商品;原产地取决于商品在最终形态中发生实质性转变的地点。经第三国转运不会改变原产地,并可能构成《执行与保护法》(EAPA)项下的逃避违规行为。
所有 Section 301 清单概览
| 名单 | 生效日期 | HTS 代码 | 贸易价值 | 税率 | HTS 子目 |
|---|---|---|---|---|---|
| 清单 1 | 2018 年 7 月 6 日 | ~818 | $340 亿 | 25% | 9903.88.01 |
| 清单 2 | 2018 年 8 月 23 日 | ~279 | $160 亿 | 25% | 9903.88.02 |
| 清单 3 | 2018 年 9 月 24 日(10%);2019 年 5 月 10 日(25%) | ~5,745 | $2000 亿 | 25% | 9903.88.03 |
| 清单 4A | 2020 年 2 月 14 日(由 15% 下调) | ~3,800 | $1200 亿 | 7.5% | 9903.88.15 |
| 清单 4B | 已暂停(从未实施) | — | — | — | — |
清单 1 — 加征 25% 关税
HTS 子目: 9903.88.01
生效: 2018 年 7 月 6 日 | 税率: 25% | HTS 行: ~818 | 贸易价值: $340 亿
清单 1 主要覆盖原始调查所针对的核心工业和技术产品,涉及的 HTS 章节集中在重型机械、电气设备、车辆及精密仪器等领域。
代表性 HTS 章别范围
| HTS 章别 | 产品类别 |
|---|---|
| 第 84 章(8401–8487) | 核反应堆、锅炉和机械: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制造设备、涡轮机、发动机、泵、压缩机 |
| 第 85 章(8501–8548) | 电气机械:电动机、发电机、变压器、配电设备、开关设备 |
| 第 87 章(8701–8716) | 车辆及汽车零部件:发动机、变速器、制动系统、底盘部件、车身组件 |
| 第 90 章(9001–9033) | 光学/医疗仪器:外科器械、诊断设备、矫形设备、牙科设备 |
| 第 88 章(8801–8805) | 航空航天:飞机组件、卫星零件、导航仪器 |
如何识别: 如果您产品的 HTS 归类包含脚注或加征关税引用 9903.88.01 ,则该产品属于清单 1。
清单 2 — 加征 25% 关税
HTS 子目: 9903.88.02
生效: 2018 年 8 月 23 日 | 税率: 25% | HTS 行: ~279 | 贸易价值: $160 亿
清单 2 将覆盖范围扩大至更多工业和技术产品,重点包括半导体、化学品、塑料和电子元件。
代表性 HTS 章别范围
| HTS 章别 | 产品类别 |
|---|---|
| 第 85 章(8541–8542) | 半导体:集成电路、二极管、晶体管、半导体制造设备 |
| 第 39 章(3901–3926) | 塑料:聚合物树脂、塑料片材、管材、管道、模塑产品 |
| 第 28–29 章 | 化学品:有机和无机化学品、医药中间体、特种化学品 |
| 第 86 章(8601–8609) | 铁路设备:机车、车辆、轨道固定装置、信号设备 |
| 第 85 章(8532–8536) | 电子元件:印刷电路板、电容器、电阻器、连接器 |
| 第 90 章 | 光学及摄影设备 |
如何识别: 如果您产品的 HTS 分类列在 9903.88.02 中,则属于清单 2。
清单 3 — 25% 附加关税
HTS 子目: 9903.88.03
生效: 2018年9月24日(最初为10%;2019年5月10日提高至25%) | HTS 行: ~5,745 | 贸易价值: $2000亿
清单 3 是迄今覆盖范围最大的清单,大幅扩展至工业品以外的消费品和商业产品,也是影响进口商数量最多的清单。如果您从中国进口商品且不确定产品是否被涵盖,很可能就在清单 3 内。
代表性 HTS 章别范围
| HTS 章别 | 产品类别 |
|---|---|
| 第 85 章(8517–8528) | 消费电子产品:路由器、调制解调器、蓝牙设备、扬声器、耳机、显示器 |
| 第 94 章(9401–9406) | 家具:木制家具、金属家具、床垫、照明设备、家居用品 |
| 第 87 章(附加) | 汽车零部件(扩展):清单 1 和清单 2 未涵盖的其他汽车组件 |
| 第 02–23 章 | 农产品:加工食品、动物饲料、海鲜、农用化学品 |
| 第 50–63 章 | 纺织品:面料、纱线、纤维及部分纺织制品(大多数成衣除外) |
| 第 68–73 章 | 建筑材料:钢结构、铝制品、瓷砖、石材、木制品 |
| 第 42 章(4202) | 手袋、行李箱包和旅行用品 |
| 第 95 章(9506) | 运动器材和健身设备 |
| 第 92 章 | 乐器 |
如何识别: 如果您产品的 HTS 分类列在 9903.88.03 中,则属于清单 3。
清单 4A — 7.5% 附加关税
HTS 子目: 9903.88.15
生效: 2020年2月14日(最初为15%,根据第一阶段协议降至7.5%) | HTS 行: ~3,800 | 贸易价值: $1200亿
清单 4A 基本覆盖了此前清单中未纳入的剩余大部分产品,包括许多消费品。其 7.5% 的税率低于清单 1–3 的 25%,但对高销量、低利润的消费品而言,仍会带来明显的成本上升。
代表性 HTS 章别范围
| HTS 章别 | 产品类别 |
|---|---|
| 第 61-62 章 | 服装和衣物:针织和梭织服装、T恤、裤子、连衣裙、夹克、外套 |
| 第 64 章(6401-6406) | 鞋类:运动鞋、休闲鞋、靴子、凉鞋、鞋类组件 |
| 第 84-85 章(附加) | 消费电子产品(扩展):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游戏机、智能手机组件 |
| 第 16-21 章 | 食品产品:加工食品、香料、酱料、罐头食品、零食 |
| 第 95 章(9503-9505) | 玩具和游戏:洋娃娃、动作人偶、桌游、拼图、儿童玩具 |
| 第 73、82、96 章 | 家庭用品:厨房用品、小家电、清洁用品、家用纺织品 |
| 第 33 章(3303-3307) | 个人护理产品:化妆品、洗护用品、护发产品、护肤产品 |
| 第 23、42、63 章 | 宠物产品:宠物食品、牵引绳、玩具、配件 |
如何识别: 如果您产品的 HTS 分类列在 9903.88.15 中,则属于清单 4A。
Section 301 税率上调
2024年,USTR 在完成法定的四年期审查后,上调了若干被认定对美国工业政策具有战略重要性的产品类别税率。这些上调后的税率显著高于标准清单税率,并将分阶段实施至2026年。
| 产品类别 | 此前税率 | 上调后税率 | 生效 |
|---|---|---|---|
| 电动汽车(EV) | 25% | 100% | 2024 |
| 锂离子电动汽车电池 | 7.5% | 25% | 2024 |
| 电池部件(非电动汽车) | 7.5% | 25% | 2026 |
| 半导体 | 25% | 50% | 2025 |
| 太阳能电池和模块 | 25% | 50% | 2024 |
| 钢铁和铝制品 | 0–7.5% | 25% | 2024 |
| 注射器和针头 | 0% | 50% | 2024 |
| 个人防护装备(口罩、手套) | 0–7.5% | 25% | 2024–2026 |
| 岸船起重机 | 0% | 25% | 2024 |
| 天然石墨、永磁体 | 0–7.5% | 25% | 2026 |
这些上调后的税率是在最惠国基本税率之上叠加适用。例如,原产于中国的电动汽车最惠国税率为2.5%,目前适用的 Section 301 有效税率为100%,合计税率为102.5% — 且尚未计入任何 Section 232 或 AD/CVD 税。
如何确认您的产品是否列入 Section 301 清单
第 1 步:确定您的 HTS 编码
确认产品对应的 8 位或 10 位 HTS 编码。这是进口申报时使用的商品归类编码。如果您不确定产品的 HTS 编码,可在 usitc.gov 查询《协调关税表》,或委托美国持牌报关行进行归类。
第 2 步:查询 HTS 编码
在关税表中找到您产品对应的 HTS 子目。在“一般”税率栏或脚注中,查看是否引用 9903.88 范围内的子目:
- 9903.88.01 = 清单 1(25% 附加关税)
- 9903.88.02 = 清单 2(25% 附加关税)
- 9903.88.03 = 清单 3(25% 附加关税)
- 9903.88.15 = 清单 4A(7.5% 附加关税)
如果您的 HTS 编码未出现上述引用,则该产品自中国进口时通常不适用标准 Section 301 关税。但仍需确认该产品是否属于前文列出的提高税率类别。
第 3 步:计算总关税
中国原产商品的总关税税率为:最惠国基本税率 + 301条款税率 + 任何其他适用关税(232条款、反倾销/补贴)。同时不要遗漏商品处理费(货值的 0.3464%,最低 $31.67,最高 $614.35)和港口维护费(海运货物货值的 0.125%)。
重要归类提示
Section 301 关税按 8位HTS代码 征收。即使两个产品同属一个 6 位税目,只要 8 位子目不同,Section 301 适用结果也可能不同。准确归类至关重要——归类错误可能导致多缴关税;更严重的是少缴关税,并产生罚款和利息。
关税叠加示例
Section 301 关税是在其他关税之上叠加征收的。以下示例展示了从中国进口的常见产品类别的合并有效税率。
| 产品类别 | 最惠国基本税率 | Section 301 | 其他关税 | 有效税率 |
|---|---|---|---|---|
| 针织服装(第 61 章) | 16.6% | 7.5%(清单 4A) | — | 24.1% |
| 木制家具(第 94 章) | 0% | 25%(清单 3) | 反倾销/反补贴税(不固定) | 25% 以上(未计入反倾销/反补贴税) |
| 汽车零部件(第 87 章) | 2.5% | 25%(清单 1) | — | 27.5% |
| 钢制厨房用品(第 73 章) | 3.4% | 25%(清单 3) | 25% Section 232 关税 | 53.4% |
| 消费电子产品(第 85 章) | 0% | 25%(清单 3) | — | 25% |
| 运动鞋(第 64 章) | 20% | 7.5%(清单 4A) | — | 27.5% |
| 电动汽车 | 2.5% | 100%(提高税率) | — | 102.5% |
| 太阳能电池 | 0% | 50%(提高税率) | 反倾销/反补贴税(不固定) | 50% 以上(未计入反倾销/反补贴税) |
显示的税率是代表性的。实际税率取决于具体的10位HTS代码。
排除及其当前状态
排除机制如何运作
USTR 会通过《联邦公报》通知开启排除申请窗口。任何相关方均可提交申请,请求将特定产品(由 HTS 编码和产品描述界定)从 Section 301 清单中排除。申请必须证明该产品无法从中国以外地区获得,相关关税造成严重经济损害,且排除该产品不会削弱 Section 301 行动的目标。
获批的排除可追溯至相关关税清单的生效日,这意味着进口商可以就此前已缴纳的排除产品关税申请退款。
当前状态(2026)
USTR 在 2019 年和 2020 年批准了数千项特定产品排除。大多数排除已于 2020-2021 年到期,且多数未获续期。后续排除窗口范围更窄,批准率也有所下降。截至 2026 年,仍然有效的排除数量相对有限。
建议: 不要以获得排除为前提来规划供应链策略。应假设关税将适用,并同步考虑其他缓解方案(关税工程、首次销售估值、自由贸易区、关税退税或供应商多元化)。
查询仍有效的排除
- 查看与 Section 301 排除相关的最新《联邦公报》通知
- 查看 USTR 网站的 Section 301 页面,获取最新排除清单
- 咨询持续跟踪排除动态的持牌清关代理
快速参考:HTS 子目查询
| 如果您看到此子目 | 您的产品属于 | 附加税率 |
|---|---|---|
| 9903.88.01 | 清单 1 | 25% |
| 9903.88.02 | 清单 2 | 25% |
| 9903.88.03 | 清单 3 | 25% |
| 9903.88.15 | 清单 4A | 7.5% |
| 以上均不适用 | 不在标准 Section 301 清单内 | 检查是否适用提高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