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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301 关税清单 / 2026 完整参考

2026 年 4 月

涵盖四份现行 Section 301 清单,包括 HTS 子目、关税率、产品类别及上调税率

概述

Section 301 关税是依据 1974 年《贸易法》Section 301 对中国原产进口商品加征的额外从价税。该关税于 2018 年 7 月首次实施,源于 USTR 对中国在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方面贸易行为的调查。这些关税分为四份清单,涵盖约 10,600 个 HTS 编码。相关关税在标准最惠国(MFN)基本关税率之外另行征收,并由 CBP 在进口时收取。

Section 301 关税仅适用于中国原产商品;原产地取决于商品在最终形态中发生实质性转变的地点。经第三国转运不会改变原产地,并可能构成《执行与保护法》(EAPA)项下的逃避违规行为。

所有 Section 301 清单概览

名单 生效日期 HTS 代码 贸易价值 税率 HTS 子目
清单 1 2018 年 7 月 6 日 ~818 $340 亿 25% 9903.88.01
清单 2 2018 年 8 月 23 日 ~279 $160 亿 25% 9903.88.02
清单 3 2018 年 9 月 24 日(10%);2019 年 5 月 10 日(25%) ~5,745 $2000 亿 25% 9903.88.03
清单 4A 2020 年 2 月 14 日(由 15% 下调) ~3,800 $1200 亿 7.5% 9903.88.15
清单 4B 已暂停(从未实施)

清单 1 — 加征 25% 关税

HTS 子目: 9903.88.01

生效: 2018 年 7 月 6 日 | 税率: 25% | HTS 行: ~818 | 贸易价值: $340 亿

清单 1 主要覆盖原始调查所针对的核心工业和技术产品,涉及的 HTS 章节集中在重型机械、电气设备、车辆及精密仪器等领域。

代表性 HTS 章别范围

HTS 章别 产品类别
第 84 章(8401–8487) 核反应堆、锅炉和机械: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制造设备、涡轮机、发动机、泵、压缩机
第 85 章(8501–8548) 电气机械:电动机、发电机、变压器、配电设备、开关设备
第 87 章(8701–8716) 车辆及汽车零部件:发动机、变速器、制动系统、底盘部件、车身组件
第 90 章(9001–9033) 光学/医疗仪器:外科器械、诊断设备、矫形设备、牙科设备
第 88 章(8801–8805) 航空航天:飞机组件、卫星零件、导航仪器

如何识别: 如果您产品的 HTS 归类包含脚注或加征关税引用 9903.88.01 ,则该产品属于清单 1。

清单 2 — 加征 25% 关税

HTS 子目: 9903.88.02

生效: 2018 年 8 月 23 日 | 税率: 25% | HTS 行: ~279 | 贸易价值: $160 亿

清单 2 将覆盖范围扩大至更多工业和技术产品,重点包括半导体、化学品、塑料和电子元件。

代表性 HTS 章别范围

HTS 章别 产品类别
第 85 章(8541–8542) 半导体:集成电路、二极管、晶体管、半导体制造设备
第 39 章(3901–3926) 塑料:聚合物树脂、塑料片材、管材、管道、模塑产品
第 28–29 章 化学品:有机和无机化学品、医药中间体、特种化学品
第 86 章(8601–8609) 铁路设备:机车、车辆、轨道固定装置、信号设备
第 85 章(8532–8536) 电子元件:印刷电路板、电容器、电阻器、连接器
第 90 章 光学及摄影设备

如何识别: 如果您产品的 HTS 分类列在 9903.88.02 中,则属于清单 2。

清单 3 — 25% 附加关税

HTS 子目: 9903.88.03

生效: 2018年9月24日(最初为10%;2019年5月10日提高至25%)  |  HTS 行: ~5,745  |  贸易价值: $2000亿

清单 3 是迄今覆盖范围最大的清单,大幅扩展至工业品以外的消费品和商业产品,也是影响进口商数量最多的清单。如果您从中国进口商品且不确定产品是否被涵盖,很可能就在清单 3 内。

代表性 HTS 章别范围

HTS 章别 产品类别
第 85 章(8517–8528) 消费电子产品:路由器、调制解调器、蓝牙设备、扬声器、耳机、显示器
第 94 章(9401–9406) 家具:木制家具、金属家具、床垫、照明设备、家居用品
第 87 章(附加) 汽车零部件(扩展):清单 1 和清单 2 未涵盖的其他汽车组件
第 02–23 章 农产品:加工食品、动物饲料、海鲜、农用化学品
第 50–63 章 纺织品:面料、纱线、纤维及部分纺织制品(大多数成衣除外)
第 68–73 章 建筑材料:钢结构、铝制品、瓷砖、石材、木制品
第 42 章(4202) 手袋、行李箱包和旅行用品
第 95 章(9506) 运动器材和健身设备
第 92 章 乐器

如何识别: 如果您产品的 HTS 分类列在 9903.88.03 中,则属于清单 3。

清单 4A — 7.5% 附加关税

HTS 子目: 9903.88.15

生效: 2020年2月14日(最初为15%,根据第一阶段协议降至7.5%) | HTS 行: ~3,800 | 贸易价值: $1200亿

清单 4A 基本覆盖了此前清单中未纳入的剩余大部分产品,包括许多消费品。其 7.5% 的税率低于清单 1–3 的 25%,但对高销量、低利润的消费品而言,仍会带来明显的成本上升。

代表性 HTS 章别范围

HTS 章别 产品类别
第 61-62 章 服装和衣物:针织和梭织服装、T恤、裤子、连衣裙、夹克、外套
第 64 章(6401-6406) 鞋类:运动鞋、休闲鞋、靴子、凉鞋、鞋类组件
第 84-85 章(附加) 消费电子产品(扩展):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游戏机、智能手机组件
第 16-21 章 食品产品:加工食品、香料、酱料、罐头食品、零食
第 95 章(9503-9505) 玩具和游戏:洋娃娃、动作人偶、桌游、拼图、儿童玩具
第 73、82、96 章 家庭用品:厨房用品、小家电、清洁用品、家用纺织品
第 33 章(3303-3307) 个人护理产品:化妆品、洗护用品、护发产品、护肤产品
第 23、42、63 章 宠物产品:宠物食品、牵引绳、玩具、配件

如何识别: 如果您产品的 HTS 分类列在 9903.88.15 中,则属于清单 4A。

Section 301 税率上调

2024年,USTR 在完成法定的四年期审查后,上调了若干被认定对美国工业政策具有战略重要性的产品类别税率。这些上调后的税率显著高于标准清单税率,并将分阶段实施至2026年。

产品类别 此前税率 上调后税率 生效
电动汽车(EV) 25% 100% 2024
锂离子电动汽车电池 7.5% 25% 2024
电池部件(非电动汽车) 7.5% 25% 2026
半导体 25% 50% 2025
太阳能电池和模块 25% 50% 2024
钢铁和铝制品 0–7.5% 25% 2024
注射器和针头 0% 50% 2024
个人防护装备(口罩、手套) 0–7.5% 25% 2024–2026
岸船起重机 0% 25% 2024
天然石墨、永磁体 0–7.5% 25% 2026

这些上调后的税率是在最惠国基本税率之上叠加适用。例如,原产于中国的电动汽车最惠国税率为2.5%,目前适用的 Section 301 有效税率为100%,合计税率为102.5% — 且尚未计入任何 Section 232 或 AD/CVD 税。

如何确认您的产品是否列入 Section 301 清单

第 1 步:确定您的 HTS 编码

确认产品对应的 8 位或 10 位 HTS 编码。这是进口申报时使用的商品归类编码。如果您不确定产品的 HTS 编码,可在 usitc.gov 查询《协调关税表》,或委托美国持牌报关行进行归类。

第 2 步:查询 HTS 编码

在关税表中找到您产品对应的 HTS 子目。在“一般”税率栏或脚注中,查看是否引用 9903.88 范围内的子目:

如果您的 HTS 编码未出现上述引用,则该产品自中国进口时通常不适用标准 Section 301 关税。但仍需确认该产品是否属于前文列出的提高税率类别。

第 3 步:计算总关税

中国原产商品的总关税税率为:最惠国基本税率 + 301条款税率 + 任何其他适用关税(232条款、反倾销/补贴)。同时不要遗漏商品处理费(货值的 0.3464%,最低 $31.67,最高 $614.35)和港口维护费(海运货物货值的 0.125%)。

重要归类提示

Section 301 关税按 8位HTS代码 征收。即使两个产品同属一个 6 位税目,只要 8 位子目不同,Section 301 适用结果也可能不同。准确归类至关重要——归类错误可能导致多缴关税;更严重的是少缴关税,并产生罚款和利息。

关税叠加示例

Section 301 关税是在其他关税之上叠加征收的。以下示例展示了从中国进口的常见产品类别的合并有效税率。

产品类别 最惠国基本税率 Section 301 其他关税 有效税率
针织服装(第 61 章) 16.6% 7.5%(清单 4A) 24.1%
木制家具(第 94 章) 0% 25%(清单 3) 反倾销/反补贴税(不固定) 25% 以上(未计入反倾销/反补贴税)
汽车零部件(第 87 章) 2.5% 25%(清单 1) 27.5%
钢制厨房用品(第 73 章) 3.4% 25%(清单 3) 25% Section 232 关税 53.4%
消费电子产品(第 85 章) 0% 25%(清单 3) 25%
运动鞋(第 64 章) 20% 7.5%(清单 4A) 27.5%
电动汽车 2.5% 100%(提高税率) 102.5%
太阳能电池 0% 50%(提高税率) 反倾销/反补贴税(不固定) 50% 以上(未计入反倾销/反补贴税)

显示的税率是代表性的。实际税率取决于具体的10位HTS代码。

排除及其当前状态

排除机制如何运作

USTR 会通过《联邦公报》通知开启排除申请窗口。任何相关方均可提交申请,请求将特定产品(由 HTS 编码和产品描述界定)从 Section 301 清单中排除。申请必须证明该产品无法从中国以外地区获得,相关关税造成严重经济损害,且排除该产品不会削弱 Section 301 行动的目标。

获批的排除可追溯至相关关税清单的生效日,这意味着进口商可以就此前已缴纳的排除产品关税申请退款。

当前状态(2026)

USTR 在 2019 年和 2020 年批准了数千项特定产品排除。大多数排除已于 2020-2021 年到期,且多数未获续期。后续排除窗口范围更窄,批准率也有所下降。截至 2026 年,仍然有效的排除数量相对有限。

建议: 不要以获得排除为前提来规划供应链策略。应假设关税将适用,并同步考虑其他缓解方案(关税工程、首次销售估值、自由贸易区、关税退税或供应商多元化)。

查询仍有效的排除

快速参考:HTS 子目查询

如果您看到此子目 您的产品属于 附加税率
9903.88.01 清单 1 25%
9903.88.02 清单 2 25%
9903.88.03 清单 3 25%
9903.88.15 清单 4A 7.5%
以上均不适用 不在标准 Section 301 清单内 检查是否适用提高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