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惠国(MFN)关税是适用于与美国保持正常贸易关系(NTR)的国家进口商品的标准关税率。在美国协调关税表中,MFN 关税列在“第一栏普通”项下。虽然名称中有“最惠国”,但它并不代表特殊优惠,而是适用于绝大多数美国贸易伙伴的基准税率。

对进口商的重要性

除非货物符合优惠关税待遇,MFN 关税通常就是您需要缴纳的默认税率。理解这一点对成本规划非常关键。如果产品符合自由贸易协定条件,例如来自墨西哥或加拿大并适用 USMCA,税率可能降至 0%。如果产品来自未与美国保持正常贸易关系的国家,例如朝鲜或古巴,则适用第二栏税率,通常税负很高。

MFN 关税也是叠加额外关税的基础。例如,中国商品适用的 Section 301 关税是在 MFN 关税之外加征的。若某产品的 MFN 税率为 5%,Section 301 税率为 25%,其实际关税负担就是 30%。

关键要点

降低您的实际关税率

如果货物符合自由贸易协定条件,申请优惠关税而非适用 MFN 关税,可能带来可观节省。但资格认定需要满足特定原产地规则,留存合规文件,并在进口申报时正确提出优惠待遇申请。缺少充分文件却申报优惠关税,可能使您面临罚款风险。

有关USMCA下优待关税如何运作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我们的指南 USMCA 原产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