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虚假陈述是国际贸易中最严重的合规失误之一。原产地决定适用关税、货物能否享受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优惠待遇,以及是否需要缴纳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无论出于故意还是疏忽,错误判定都可能引发对企业造成重大冲击的罚款。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在2024财年征收了超过930亿美元的关税、税收和费用。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执法资源中有相当一部分现在被用于打击原产地欺诈,这主要是由于对中国商品的高关税、 USMCA 贸易协议以及通过第三国绕过贸易救济措施的商品数量不断增加。
本指南将说明哪些行为构成原产地虚假陈述,CBP 如何适用处罚框架,当前执法重点是什么,以及进口商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保护自身。
原产地虚假陈述的类型
原产地虚假陈述有多种形式,每一种对应的法律风险不同。理解这些差异非常重要,因为 CBP 会根据违规类型和严重程度采取不同执法措施。
错误的原产地标识
根据 19 USC 1304,所有进口至美国的外国原产商品,均必须以醒目、清晰且永久的方式标明原产国。标识必须使用英语,并明确标示商品的制造国或生产国。标识违规是最常见的原产地虚假陈述形式。
常见情形包括:实际在海外制造的产品却标为 "Made in USA";商品完全没有原产地标识;故意弱化或遮挡标识,例如将标识放在包装内部、使用难以辨认的字号,或用标签覆盖;以及标注错误国家,例如将越南制造的商品标为 "Made in Thailand"。
CBP 对标识违规高度重视。根据 19 CFR 134.51,标识不当的商品除需缴纳其他应付关税外,还需缴纳 10% 的从价标识税。无法正确重新标识的商品可能被拒绝入境或被扣押。
虚假的优惠贸易协定待遇声明
在商品不符合适用原产地规则的情况下,声称可根据 USMCA、GSP 或其他贸易协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属于原产地欺诈。随着企业试图规避最惠国税率与优惠税率之间的关税差额,此类情形日益常见。
一个典型的场景:一家公司从非 USMCA 国家进口商品,在墨西哥进行最小加工,然后在商品进入美国时声称享受 USMCA 优惠待遇。如果在墨西哥的加工未满足产品特定的 原产地规则,则该索赔是欺诈性的。CBP 拒绝优惠税率,并征收全额最惠国关税及罚款。
自协议生效以来,USMCA 原产地核查显著增加。CBP 会开展定向和随机核查,要求进口商提供详细文件以证明其原产地声明。未能在 30 天内回应核查请求,将自动导致优惠待遇声明被拒。
转运与规避
转运是指通过第三国中转货物,以掩盖其真实原产地的做法。货物在第三国通常仅经过极少加工,却被重新制单为该第三国原产。其目的往往是规避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或 Section 301 关税。
CBP 根据《关税法》第 781 条,将规避定义为任何意在逃避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令影响的行为。常见做法包括:将中国货物运往越南、马来西亚或墨西哥进行少量加工后再出口至美国;在第三国对货物作轻微改动以改变 HTS 归类;以及制作虚假文件,声称货物在第三国制造,而实际生产地在中国。
转运规避已成为 CBP 的重点执法目标。CBP 已运用先进数据分析手段,包括追踪集装箱在多个国家之间的流转路径,以识别异常贸易模式。
规避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反倾销税(AD)和反补贴税(CVD)是针对特定国家的特定产品、用于应对不公平贸易行为的税种。AD/CVD 税率可能非常高——在某些情形下,中国钢铁产品的 AD/CVD 税率超过 500%。虚假申报原产地以规避这些税负的经济诱因巨大,执法力度也同样强。
2015 年《执行与保护法案》(EAPA)建立了调查 AD/CVD 规避行为的正式程序。根据 EAPA,任何利益相关方——包括美国国内制造商、工会和行业协会——均可向 CBP 提交规避指控。CBP 必须在 300 天内开展调查并作出裁定。一旦认定存在规避,CBP 将追溯征收全额 AD/CVD,并处以罚款。
CBP 罚款框架:19 USC 1592
海关欺诈的核心监管依据是 19 USC 1592。该法规根据进口商过错程度,设定了三级民事罚款结构。
过失
过失是最低等级,但仍可能带来高额罚款。当进口商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未能确保提交给 CBP 的信息准确时,CBP 会适用过失标准。您并不需要故意虚假申报原产地——仅仅未核实供应商的原产地声明,就可能构成过失。
首次过失违规的罚款上限为损失税款的 2 倍(即应缴而未缴的关税)。重复发生过失违规的,罚款可提高至损失税款的 4 倍。过失违规没有最低罚款额,因此 CBP 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减轻处罚。
重大过失
重大过失属于中间等级。当进口商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程度严重到显示其对事实真相存在鲁莽漠视时,CBP 会适用这一标准。典型情形包括:在已知存在风险因素的情况下仍持续不核实原产地声明;忽视价格异常偏低等红旗信号;以及在大量进口或进口高风险产品的情况下,仍未建立原产地核查程序。
重大过失的罚款为货物国内价值或损失税款 4 倍二者中的较低者。对于原产地虚假申报,损失税款可能非常可观,尤其涉及 AD/CVD 时,单次违规罚款可能达到数十万甚至数百万美元。
欺诈
欺诈是最高等级,适用于进口商明知且故意向 CBP 提供虚假的原产地信息。这包括制作虚假原产地证书、组织转运操作,以及在调查过程中向 CBP 作出虚假陈述。
欺诈的罚款为货物的国内价值。该罚款不以损失税款为上限,而是按货物全额价值计算。此外,欺诈案件通常会被移送刑事起诉。
| 责任等级 | 标准 | 最高民事罚款 | 刑事责任 |
|---|---|---|---|
| 过失 | 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 损失税款 2 倍(首次);4 倍(重复) | 无 |
| 重大过失 | 对准确性存在鲁莽漠视 | 货物国内价值或损失税款 4 倍二者中的较低者 | 罕见 |
| 欺诈 | 明知且故意作出虚假陈述 | 货物的国内价值 | 18 USC 542:每次违规最高 $10,000 罚金 + 2 年监禁 |
19 USC 1592 之外的其他处罚
1592 框架并不是唯一的责任来源。原产地虚假申报还可能触发多种其他执法机制。
扣押和没收(19 USC 1595a)。 CBP 可以扣押违法进口的货物,包括带有虚假原产国标记的货物。被扣押货物可能被没收、销毁或拍卖。进口商将失去货物以及已缴纳的任何关税。
违约金。 当 CBP 对进口商的海关保证金(customs bond)提出索赔时,违约金可能相当高。原产地违规相关的保证金索赔通常等于保证金金额;对于连续保证金,金额至少为 $50,000。对于单票保证金,索赔金额等于与该批货物相关的保证金金额。
EAPA罚款。 通过 EAPA 调查确认存在 AD/CVD 规避时,CBP 会对调查期间涵盖的所有进口申报征收全额 AD/CVD,并处以适用罚款。由于 EAPA 调查可能覆盖多年的进口记录,累计责任往往具有毁灭性。
刑事起诉(18 USC 541-545)。 故意实施原产地欺诈属于联邦犯罪。根据 18 USC 542,通过虚假陈述进口货物的,每次违规最高可处 $10,000 罚金和 2 年监禁。自 2020 年以来,美国司法部与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国土安全调查局(HSI)合作,已显著增加贸易欺诈案件的刑事移送。
禁止进口。 CBP 可以暂停或禁止进口商的进口权限,实际效果是切断该公司向美国进口货物的能力。这一行政措施独立于民事或刑事处罚之外,并且可能是永久性的。
当前执法重点:CBP 目前关注的领域
CBP 的执法重点反映了当前贸易环境。以下几个领域正面临更严格审查。
中国经墨西哥转运
对中国商品征收的301条款关税(目前大多数类别为25%,并将在2025-2026年进一步增加)与 针对中国进口商品扩大适用的关税体系 创造了通过墨西哥转运货物的巨大财务激励。CBP已建立专门的执法团队,专注于识别在中国制造、运往墨西哥并以最小或没有实质性转变重新出口到美国的货物。
CBP 贸易救济法执法局(TRLED)已针对这一特定模式启动数百起 EAPA 调查。该机构利用运输数据分析、外国政府协作以及在墨西哥进行现场设施检查等方式,识别转运操作。
虚假 USMCA 原产地声明
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司近岸到 墨西哥, CBP对USMCA原产地声明的审查力度不断加大。该机构发现,一些公司声称其商品符合USMCA优惠待遇,但实际上并不符合适用的原产地规则——特别是当商品包含来自中国或其他非USMCA国家的显著非原产内容时。
CBP 有权直接向墨西哥或加拿大的生产商或出口商核查原产地。若外国生产商未回应,或提交的文件不足,CBP 将拒绝优惠待遇申请,并可能对美国进口商处以罚款。
规避 Section 301 关税
Section 301 关税覆盖约 3700 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涉及数千个 HTS 子目。CBP 已识别出多种规避方式,包括将货物错误归入不受 Section 301 覆盖的 HTS 编码、虚假申报中国制造货物为非中国原产,以及低报货值以降低关税影响。
自 2018 年首次实施相关关税以来,CBP 已就 Section 301 规避行为处以超过 6 亿美元罚款。执法节奏正在加快,2025 年启动的调查数量超过以往任何一年。
近期执法行动和案例示例
CBP 定期公布执法行动,以传递执法重点并威慑后续违规行为。
通过马来西亚转运的铝挤压件。 CBP 认定,一批进口商采购中国原产铝型材,运往马来西亚进行轻微加工(切割和钻孔)后,再以马来西亚原产产品进口至美国,以规避超过 300% 的反倾销税/反补贴税。CBP 对三年内所有相关进口货物追溯征收全额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并处以罚款。总责任金额超过 4500 万美元。
通过越南的钢铁产品。 2024 年的一项 EAPA 调查发现,中国钢铁被运往越南,在当地仅进行最低程度加工(酸洗和涂油)后,即作为越南原产钢铁出口至美国。CBP 在该案中征收超过 2500 万美元的关税和罚款,并将案件移交 ICE 进行刑事调查。
通过墨西哥的消费电子产品。 CBP 发现,中国制造的消费电子产品被运往墨西哥重新包装后,凭 USMCA 原产地证书出口至美国。重新包装并不构成实质性转变。CBP 拒绝适用 USMCA 优惠待遇,征收 25% 的 Section 301 关税,并按重大过失标准处以罚款。
这些案例体现出一致趋势:CBP 将转运规避视为高优先级执法目标,追溯评估期可能覆盖多年的进口记录,最终责任金额往往超过企业在受影响进口商品上的利润。
如何保护公司免受原产地罚款风险
合规不是可选项,但可以做到。以下措施可显著降低与原产地相关的罚款风险。
实施一个 原产地核查程序
不要仅依赖供应商的原产地声明。应建立独立核查流程,包括向每个供应商索取原产地证书并与运输文件核对;定期开展供应商审计(自行审计或通过第三方检验服务);记录每种进口产品的制造流程;并保存与供应商之间所有原产地相关沟通记录。
审查所有优惠贸易协定声明
在申请 USMCA 或其他优惠待遇前,应核实货物是否符合对应产品的原产地规则。该分析应由具备贸易协定合规专业能力的人员完成,而不是仅依赖供应商自我认证。相关分析应形成记录并至少保存五年。
监控供应链中的红旗信号
CBP 调查人员会重点关注转运规避的特定迹象。您的合规程序也应监控同类信号:没有明确商业理由而突然更改来源国;价格与申报原产地不匹配(例如价格接近中国制造水平,却声称在高成本国家制造);供应商近期才在第三国设立运营;以及运输路线经过申报原产地,但实际始发于其他国家。
通过事前披露降低罚款
如果发现原产地错误——无论涉及标记、归类还是优惠待遇声明——应在 CBP 发现前提交事前披露。根据 19 USC 1592(c)(4),有效的事前披露可显著降低罚款。对于过失,罚款可降至未缴关税的利息;对于重大过失,罚款上限为货物国内价值或损失税款 1 倍二者中的较低者;对于欺诈,最高罚款可降至损失税款 1 倍。
事前披露必须在 CBP 启动正式调查前提交。一旦 CBP 就相关违规与您联系,事前披露窗口即告关闭。
为 为 CBP 审计和核查做好准备
请为所有进口业务建立规范、便于调取的记录。CBP 可要求提供过去五年的原产地核验文件。记录应包括采购订单、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原产地证书、生产资料,以及所有与产品采购和原产地相关的往来沟通。
常见问题
原产地欺诈的最高罚款是多少?
根据 19 USC 1592,欺诈行为的最高民事罚款为商品的国内价值。此外,CBP 可扣押货物,并依据 18 USC 542 追究刑事责任,罚款最高可达每次违规 1 万美元,并可处 2 年监禁。若原产地欺诈被用于规避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总责任可能达到未缴关税的 4 倍,另加罚款。
如果我不知道原产地有误,也会被罚款吗?
会。根据 19 USC 1592 的过失标准,即使不存在故意行为,也可能被处以罚款。CBP 要求进口商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如果您未核验供应商的原产地声明、未保存充分记录,或依赖未经验证的原产地证书,CBP 可按过失行为处罚。罚款幅度可从首次违规的未缴关税 2 倍,最高至重复过失的 4 倍。
哪些情况会触发 CBP 原产地调查?
调查可能由多种因素触发,包括国内行业提出的 EAPA 指控、进口数据中的统计异常(例如来源国突然变化)、竞争对手或举报人提供的线索、USMCA 项下的随机原产地核查、申报原产地与运输路径不一致,以及其他机构的移送,例如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或商务部。
如何保护公司免受原产地虚假陈述罚款?
建立有文件记录的原产地核验流程:向供应商获取并核验原产地证书,定期开展工厂审计,完整保存采购和制造过程记录,对照具体产品的原产地规则审查 USMCA 声明,并与能够进行独立原产地分析的美国持牌报关行合作。对于已发现的错误,向 CBP 进行事先披露可将罚款降低 50% 至 75%。
本指南反映了截至2026年4月的美国海关执法和罚款条款。罚款计算和执法优先事项可能会发生变化。本指南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面临潜在罚款的进口商应咨询持牌报关行和贸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