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概览
第87章 HTS 涵盖机动车辆、拖车及其零部件和配件,包括完整乘用车、卡车、拖拉机、摩托车、自行车,以及大量汽车零部件和配件。美国每年进口的第87章产品金额超过2000亿美元,主要来源国包括墨西哥、加拿大、日本、德国和韩国。
汽车进口市场高度受 USMCA 影响。北美汽车供应链深度一体化,零部件在生产过程中会多次跨越美墨和美加边境。USMCA 的汽车原产地规则——包括区域价值含量要求、劳动价值含量条款以及钢铝采购规定——是美国现行贸易协定中最复杂的原产地规则之一。
对于零部件进口商,8708项(机动车辆的零部件和配件)是最常用的项。对于电气汽车组件,如线束,第85章的8544.30项也被广泛使用。分类挑战在于将每个零件的工程描述与正确的关税项匹配,这需要技术精确性。有关USMCA的指导,请参见我们的 墨西哥与 USMCA 行业页面.
第87章常见 HTS 代码
| HTS编码 | 描述 | 代表性关税税率 |
|---|---|---|
| 8703.23 | 乘用车(1500-3000cc 发动机) | 2.5% |
| 8704.21 | 货物运输车辆(GVW ≤ 5吨) | 25% |
| 8708.10 | 保险杠及其零部件 | 2.5% |
| 8708.30 | 制动器、助力制动器及其零部件 | 2.5% |
| 8708.40 | 变速箱及其零部件 | 2.5% |
| 8708.50 | 带差速器的驱动桥 | 2.5% |
| 8708.80 | 悬挂系统及其零部件 | 2.5% |
| 8708.91 | 散热器及其零部件 | 2.5% |
| 8708.99 | 其他机动车辆零部件和配件 | 2.5% |
| 8711.60 | 电动摩托车 | 免税 – 2.4% |
注意: 乘用车(8703项)适用2.5%的最惠国税率,而轻型卡车(8704项)适用25%的税率,即所谓“鸡税”。这一10倍税率差异显著影响汽车行业的归类和产品设计决策。进口商必须准确区分车辆的主要设计用途是载客还是货物运输。
关税税率及附加关税
8708项下的汽车零部件在大多数子目中统一适用2.5%的最惠国税率,是制成品章节中基础税率最低的类别之一。乘用车同样适用2.5%的税率;但轻型卡车因长期存在的“鸡税”适用25%的税率。
第 301 条关税: 中国来源汽车零部件在2.5%基础税率之外,还需额外缴纳25%的 Section 301 关税,综合税率达到27.5%。这对从中国采购售后零部件的进口商而言,是重要的成本因素。OEM 供应链已在很大程度上重组,转向符合 USMCA 要求的墨西哥和美国生产。
232条款关税: 针对进口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的 Section 232 关税曾被提出,但截至目前尚未全面实施。进口商应持续关注 Section 232 汽车关税的状态;一旦实施,将显著影响不符合 USMCA 要求的车辆和零部件的关税测算。
USMCA优惠: 对于汽车行业,USMCA提供了最具经济意义的贸易优惠。来自墨西哥和加拿大的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零部件可以免税入境。鉴于北美汽车制造的深度整合,USMCA资格是每个主要汽车进口商的核心合规活动。有关USMCA认证的详细信息,请参见我们的 USMCA 原产地认证指南.
PGA及合规要求
DOT / NHTSA(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
受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约束的机动车辆及机动车设备,必须符合 DOT/NHTSA 要求。整车必须满足所有适用的 FMVSS,并加贴认证标签。受 FMVSS 监管的单项零部件包括轮胎、制动软管、安全带、车窗玻璃、照明设备和儿童约束系统。不合规产品可能被扣留、没收或被要求强制出口。
EPA(排放标准)
车辆和发动机必须符合《清洁空气法》项下的 EPA 排放标准。整车需要 EPA 合规证书。影响排放系统的售后零部件,如催化转化器、ECU 调校产品和排气组件,必须取得 EPA 认证,否则可能面临执法风险。EPA 会在入境口岸开展检查,并对进口车辆和发动机进行测试。
NHTSA 召回合规
进口车辆和零部件须遵守 NHTSA 召回要求。进口商必须跟踪正在进行的召回,并确保召回产品在入境前完成修复,或在进口后完成召回处理。进口已知处于有效召回状态且没有修复计划的产品,可能导致货物被扣留。
原产国考量
汽车行业是美国贸易中最依赖 USMCA 的产品类别之一。原产国不仅决定关税税率,也直接影响供应链的基本经济性。
墨西哥: 墨西哥是美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的最大来源国,也是完整车辆进口的第二大来源国。美国与墨西哥之间的绝大多数汽车贸易符合USMCA优惠待遇。然而,USMCA汽车规则复杂:车辆需要75%的区域价值内容,单个零件有特定的原产地规则。请参见我们的 USMCA 原产地规则指南 和 IMMEX/装配厂合规指南.
加拿大: 加拿大深度融入北美汽车供应链,并与墨西哥一样享受 USMCA 优惠待遇。符合 USMCA 原产地规则的加拿大原产汽车零部件和车辆可免税进入美国。
日本、德国、韩国: 这些国家是整车和 OEM 零部件的主要来源国。其产品通常仅适用最惠国税率(零部件2.5%,乘用车2.5%),不受 Section 301 影响。对于非 USMCA 原产产品,基础税率本身较低,因此关税对零部件成本的影响相对有限。
中国: 25%的 Section 301 关税显著削弱了中国汽车零部件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部分售后零部件仍从中国采购,但 OEM 供应链已在很大程度上转向符合 USMCA 要求或其他不受 Section 301 影响的来源地。
常见归类错误
电气组件按第87章归类的注意事项
许多汽车电气组件——线束(8544.30)、电池(8507)、传感器(9032)和电子控制单元(8537)——应按其各自材料或功能所属章节归类,而不是归入第87章。8708品目专门适用于未在其他品目中更具体列名的机动车辆“零部件和配件”。如果进口商将所有汽车零部件默认归入8708.99,电气和电子组件很容易发生归类错误。
混淆乘用车与货车归类
乘用车(8703)与货车(8704)之间存在2.5%与25%的关税差异,因此正确归类至关重要。SUV、跨界车和厢式车如果既可配置用于载客,也可配置用于载货,必须根据其主要设计用途进行归类。CBP 已就此类归类问题发布大量指导,进口商应查阅 CBP 针对具体车辆配置作出的裁定。
USMCA 原产地文件不完整
USMCA 汽车原产地规则要求提供详细支持文件,包括物料清单、区域价值含量计算和供应商认证。在文件不完整的情况下申报 USMCA 优惠并不属于归类错误,但这是汽车进口商最常见的合规失败之一。CBP 对 USMCA 汽车申报审查严格,文件不足可能导致追溯补征关税及罚款。